阿洛决定先上车再补票。
结果,车上了,票却没补…
第437章男神的女神7
他们现在身处50年代末的港城。
8年前,阿霞18岁,花一样的年龄,虽然是小家碧玉,却也出落得楚楚动人。
她父母就她一个女儿,虽然只经营穷人区的一家小杂货店,日子也算过的下去。
阿洛19岁,住在阿霞隔壁街,也是穷人区。
他高中毕业回来,找了一份巡警的工作。每个月的工资是110港城币。
马无夜草不肥,人无横财不富。
在当时的港城,110块工资是很低,但这份工作已经是阿洛家人托关系花了大价钱才给他安排上的。
做巡警除了赚合法的110块月薪,大部分都是靠收保护费,每个小摊位收个3块5块。
一条街巡下来,一个月也有不少的外快,每周所得除了孝敬长官的部分,其余落到自己口袋的远远比工资要多的多。
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,一直到1975年廉洁(ZHENG)公署成立前,此类黑白两道通收保护费事情极为普遍。
阿洛负责巡查阿霞家所在的杂货铺的那条街。
阿霞把早已准备好的五块钱给了新来的巡查阿洛。
阿洛没有收,他不喜欢私下收保护费这种事。
阿霞因阿洛不愿收受贿赂,而对心生好感。
阿洛对美貌的阿霞更是一见钟情,再见倾心。
阿霞父母照着当时的规矩,向阿洛家派来的媒人提出了五万彩礼的要求。
当时港城的高级文员工资一个月约为300港币。
5万块可以购置跑马地一套80平米住宅。
阿霞父母提出这个数字,算的上是非常高昂。
如果阿洛顺应当时的风气收受贿赂,这笔钱也不会太难筹到。
只是他不愿意违心赚钱。
阿霞也不愿意阿洛为了赚钱做不开心的事。
几个月下来,二人情根深种,没钱结婚是他们最为头疼的事。
阿洛按耐不住思念,经常在夜晚偷偷和阿霞约会,承诺自己一定会给够她父母要的彩礼数额。
耐不住血气方刚,耐不住心里无尽的爱意。不愿接受规矩的阿洛,却在明媒正娶阿霞之前要了她的身体。
阿洛刚正不阿,虽被同事排挤,却被上司赏识提拔。
这对于一心只想靠着升职涨工资,慢慢的存钱阿洛和阿霞是一消息。
也是一件让他们看得见希望的美事。
如果阿洛因为阿霞父母的高要求而却步,或者没有因为按耐不住的欲望去夺了阿霞清白,也就不会有阿霞之后的悲惨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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