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错!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,他们的城主,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,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。卯时一刻,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。头发,嗯,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。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,嗯,非常端正,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。眉毛,嗯,笔直笔直,浓黑而修长。眼睛,嗯,瞳孔很亮。再看他一尘不染,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,满意地点头。很好,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!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,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,不染纤尘,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,剑刃亮得不行,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。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,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,心情不好时候擦,心情好时候也擦,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。他们懂,毕竟剑痴,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?他走出房间,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,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,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。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,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,又立刻低头,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。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,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,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,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,也因为他精通内务,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。虽然是海外孤岛,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。岚风上前道:“城主。”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,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,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,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,肤若凝脂,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。叶孤城没说话,用眼神看他,一个高手,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。岚风又道:“南王府送来拜帖。”南王府?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,手指尖却微微绷起,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,道:“先等着。”等他练完剑。岚风道:“是。”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,按理来说,毕竟那是皇亲国戚,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,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,在与中原通商之前,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,虽不至于“乃不知有汉,无论魏晋”的境地,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,也是不甚明了。只识白云城主,不识皇帝老儿,形式还真相当严峻。不过,形势再严峻,又与他何干?手持铁剑,正对浪花,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,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,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。他的动作是缓慢的,是沉重的,但又是没有破绽的,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,不偏不倚,没有变化,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。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,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,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,液体的水,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。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,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。南王?造反?狸猫换太子?眼中划过一丝冷芒,如同剑的锋芒,锐利而黑亮。想要拉他下水,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。毕竟,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,也非常骄傲的人。南王府的使者等得不耐烦了。他白净的脸无法维持笑眯眯的表情,嘴角向下撇,眉毛隐隐皱成一团,眼底深处混杂着戾气与不悦。他也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,但无论是怎样的人,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。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,他的仆人,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。使者道:“还要等多久。”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,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。女人没有说话,她垂着头,看着自己的脚,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,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,站在面前,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:“我问你还要等多久。”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,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,更不要说,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。和他们的城主一样。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,道:“还要很久。”“很久,很久是多久?”“就是很久。”抬头,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。她这人,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。能让冰雪消融,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,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,南王的使者,显然不是叶孤城。人到中年,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,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,他的行为被限制了,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,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。使者想踹女人一脚,毕竟,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。他甚至不是个男人。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,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,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,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,小心咯了他的脚。突然,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,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,是双非常好看的脚。男人,特别是残缺的男人,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,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,移都移不开。女人停在他的面前,但却不是来找他的。她道:“城主回来了。”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,她的脸也很美,钟灵毓秀,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,就好像看每个人时,都那么深情。女人猛然抬头,笑如冬日暖阳,使者这才知道,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。哪怕是平凡的女人,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,更不要说,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。城主回来了?白云城城主?使者终于反应过来,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:“我要见白云城城主。”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,头瞬间低下,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,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。她道:“城主还没说要见你。”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,没有叶孤城的命令,也是见不到他的。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,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,每天早上,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,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,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,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。他回到宅邸,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,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,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。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,擦拭头发的力度,不能重,也不能轻,要恰到好处。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,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,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,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。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。擦头发的婢女: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!叶孤城的迷妹,遍布整座白云城。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,道:“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。”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,或者说,他是故意的。朗月道:“是。”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,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,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。这房间,并不华丽,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,雪白的墙壁,足下的瓷砖,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,无一不是美的。又美又冷,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。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,冰冷,俊美,高大,孤独,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,像一柄出鞘的宝剑,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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